QHY-JDBG-2024-0115
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大浪社区石凹村二区60号建筑物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
安全性鉴定结论:该建筑物的整体结构安全性等级为Bsu级,即该建筑物的安全性略低于本标准Asu级的规定,尚不显著影响整体承载。
可靠性鉴定结论:该建筑物的整体结构可靠性等级为Ⅱ级,即可靠性略低于本标准对Ⅰ级的要求,尚不显著影响整体承载功能和使用功能。
抗震鉴定结论:该建筑物的综合抗震能力满足7度抗震设防对丙类建筑的要求。
危险房屋鉴定结论:该建筑物经《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》(GB50292-2015)评定为Ⅱ级,不需要用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(JGJ125-2016)再次进行评级。
检测鉴定总结论:各楼层使用活荷载取2.0kN/m和上人屋面使用活荷载取2.0kN/m的作用下,该既有建筑整体结构满足作为住宅的安全使用要求,且综合抗震性能满足深圳7度抗震设防烈度对丙类建筑的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