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HY-JDBG-2023-0140
东门路111号E栋建筑物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
安全性鉴定结论:该建筑物主体结构的安全性等级为二级,即略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安全性要求,尚不明显影响整体安全。建筑物第五层加建的砌体-钢屋架结构的安全性不满足要求。
可靠性鉴定结论:该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可靠性等级为二级,即略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可靠性要求,尚不明显影响整体安全,不影响正常使用。建筑物第五层加建的砌体-钢桁架结构的可靠性不满足要求。
抗震鉴定结论:该建筑物主体结构的综合抗震能力满足7度抗震设防对丙类建筑的要求。建筑物第五层加建的砌体-钢屋架结构的抗震性不满足要求。
危险房屋鉴定结论:该房屋的危险性综合评定为A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