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HY-JDBG-2023-0033
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心社区同心路2号厂房1-5栋
可靠性鉴定结论:根据地基基础、上部承重结构、围护结构等三个结构系统的安全性和使用性等级评定结果,地基基础结构系统的可靠性等级为B级,上部承重结构系统的可靠性等级为D级,围护结构系统的可靠性等级为C级。根据建筑物整体的结构安全性和使用性等级评定结果,该建筑物整体的结构可靠性等级为四级,即极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可靠性要求,已严重影响整体安全。
抗震鉴定结论:该建筑物的结构体系满足标准、规范要求,但材料强度、抗震承载力系及抗震构造措施均不满足标准要求。因此,该建筑物的综合抗震能力不满足7度抗震设防对丙类建筑的要求。
危房鉴定:根据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(JGJ125-2016)的综合评定,该建筑物地基处于非危险状态;建筑物个别柱构件为危险构件;基础层危险性评定等级为Au;一层危险性评定等级为Au,二至五层危险性评定等级均为Bu;房屋整体结构危险性评定等级为B级。因此,将该房屋的危险性综合评定为B级。
QHY-JDBG-2023-0034
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心社区同心路2号宿舍1-5栋(大宿舍)
可靠性鉴定结论:根据地基基础、上部承重结构、围护系统等三个子单元的安全性和使用性等级评定结果,地基基础子单元的可靠性等级为B级,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的可靠性等级为C级,围护系统子单元的可靠性等级为C级。根据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性等级评定结果,该建筑物的可靠性等级为Ⅲ级,即可靠性不符合本标准对Ⅰ级的规定,显著影响整体承载功能和使用功能。
抗震鉴定结论:该建筑物的结构体系、结构抗震承载力满足标准、规范要求,但材料强度、抗震构造措施不满足标准要求。因此,该建筑物的综合抗震能力不满足7度抗震设防对丙类建筑的要求。
危房鉴定:根据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(JGJ125-2016)的综合评定,该建筑物地基处于非危险状态;将存在严重钢筋锈蚀的三层A-C/11轴悬挑梁及屋面梁B/1-2评为危险构件,除此之外,建筑物构件均为非危险构件;基础层危险性评定等级为Au;二层、五层危险性评定等级为Bu,其它各楼层危险性评定等级为Au;房屋整体结构危险性评定等级为B级。因此,将该房屋的危险性综合评定为B级。
QHY-JDBG-2023-0035
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心社区同心路2号宿舍1-6栋(小宿舍)
可靠性鉴定结论:根据地基基础、上部承重结构、围护系统等三个子单元的安全性和使用性等级评定结果,地基基础子单元的可靠性等级为B级,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的可靠性等级为D级,围护系统子单元的可靠性等级为D级。根据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性等级评定结果,该建筑物的可靠性等级为Ⅳ级,即可靠性极不符合本标准对Ⅰ级的规定,已严重影响安全。
抗震鉴定结论:该建筑物的结构体系满足标准、规范要求,但材料强度、结构抗震承载力、抗震构造措施均不满足标准要求。因此,该建筑物的综合抗震能力不满足7度抗震设防对丙类建筑的要求。
危房鉴定:根据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(JGJ125-2016)的综合评定,该建筑物地基处于非危险状态;除存在钢筋严重锈蚀的五层A/5-6轴封口梁为危险构件外,建筑物构件均为非危险构件;基础层危险性评定等级为Au;四层危险性评定等级为Bu,其它各楼层危险性评定等级为Au;房屋整体结构危险性评定等级为B级。因此,将该房屋的危险性综合评定为B级。